法盲以“毒”攻“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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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37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孙晓青今报讯昨天上午9点,中法十六号法庭内。“我不认识字,不懂法,没想到自己竟闯了这么大的祸。”先是故意伤人,然后又运输毒品的岳洪生在这里接受公开庭审。琐碎家常惹来尖刀相向 36岁的岳洪生,家住抚顺市望花区的一平房内。2000年6月28日,因为琐事,岳洪生用尖刀刺破邻居王辉(化名)的头部、右肩等处,造成其身体多处轻伤。2000年9月4日,岳洪
岳洪生逃到广州打工,其间染上毒瘾。听别人说吸食纯度不高的慢慢能戒了,于是,岳洪生买了纯度很低的海洛因396克,寄回沈阳,准备回家“戒毒”。1月16日,岳洪生在广州白云区所租的房子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还在其住处搜出14.3克海洛因。不懂法铸大错毁终身 王辉以故意伤害罪将岳洪生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49300余元,加上他运输毒品罪及非法持有毒品罪,昨天,岳洪生接受了公开庭审。 在庭审中,他否认用尖刀重伤过王辉。而对于自己运毒一事,岳洪生表示:“我没有文化,不懂法,就是想自己用,没想到竟然捅这么大的娄子。”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