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绰号“隋霸天” 黑手频伸助纣为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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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43 巷报 | |||||||||
原长春市宽城区委常委、兴隆山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隋承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隋霸天”的败露 一起故意伤害案揪出镇党委书记
兴隆山镇是有“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省十强乡镇”光环的先进单位。但是2001年前,时任兴隆山镇党委书记的隋承斌通过掌握基层党政权力,以其家族势力为骨干,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称霸一方、暴敛钱财,兴隆山镇变成了“隋家镇”,隋承斌也由一个基层党政干部变成了“地主”、“富豪”。 2001年3月11日,70多岁兴隆山镇农民苏某走在回家的村路上遭一彪形大汉的袭击。10时许,当他接近村口时,一彪形大汉挥舞着铁锤冲来,嘴里还不停地吼着:“你是不是姓苏,今天好好教训教训你,看你还敢不敢告状!”老汉还没来得及看清行凶者的面目,便一头栽倒在村路的沟边。 据知情的村民反映,由于隋承文(绰号”隋老五”)凭借胞弟隋承斌(绰号“隋老七”)在镇上当党委书记的势力在村上砍伐树木,分文不付,敢于伸张正义的苏老汉不畏权势多次状告镇党委书记隋承斌。此案案发后,在长春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宽城区公安分局组成了专案组,局长周春明牵头,由该局最为精干的警力组成。 侦查员进一步深入工作获知,案发前后几分钟内,兴隆山镇党委书记隋承斌频繁与远亲宋树新电话联系。 随后,侦查员发现隋承斌涉嫌多起犯罪。8月8日,公安机关将从深圳刚返回长春的宋树新秘密传唤到公安机关。其交代,3月10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晚10时许,“隋老五”接到一个电话后对宋树新说:“我去年拉木头的事,老苏头还在告我,得想个办法收拾收拾他。”次日,二人进行了分工,狡猾的“隋老五”担心案发公安机关找到他,除准备了铁锤外,还借用宋树新的电话就相关事宜向七弟隋承斌禀报。事后,“隋老五”又对宋树新说:“昨天打麻将你借的4000元钱不要了,顶今天的事儿,算酬谢了。” 8月11日,绰号叫“隋老五”的隋承文在其兴隆山的建筑工地被人“请”走。其不但交代了与宋树新合谋作案的经过,同时还供认是七弟隋承斌指使所为,那天打电话说“事儿”的就是七弟隋承斌。 8月14日,专案组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将正在“双规”的隋承斌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 “隋霸天”的“爬坡史” 用钱铺路 当上镇长 8月15日上午9时30分,专案组人员向隋承斌郑重地宣布,有关部门批准公安机关因隋承斌涉嫌刑事犯罪对其刑事拘留的决定。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兴隆山镇一间堡村迁来一个十口之家,8个孩子清一色男性,周围人称他们七狼八虎。1955年8月出生的隋承斌在这个家庭哥们中排行第七,所以大家都称其“隋老七”。在众多哥们中顶数老七脑袋灵活,胆大敢为,尽管其文化程度不高,但做事很会看“火候”,当官发财“隋老七”更是跃跃欲试。 改革开放初期,“隋老七”充分显示了他投机专营、专横跋扈的才能,利用当地具有丰富河沙资源,凭借农村哥们儿多,势力大,干起了采沙的行当。仅一年多的时间,收入丰厚,隋家也摆脱了多年贫困的窘境。1986年夏季全国各地洪涝灾害严重,“隋老七”所在的一间堡村也发了大水,思维敏捷的“隋老七”认为这是走上仕途的良机,便积极配合村上,出资组织村民抗洪。战胜洪水后,而立之年的“隋老七”也实现了他梦寐以求的愿望。以致富带头人的身份,先入了党,而后又如愿当上了村党支部书记。 1992年随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较大的乡镇普遍成立了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隋老七”瞄上了这块肥缺。当年3月,通过“活动”坐上了乡镇企业办副主任的位置。1994年4月镇内干部调整,“隋老七”轻松当上兴隆山镇镇长。 1994年,为了独霸兴隆山镇的党政大权,隋承斌挖空心思“设计”时任党委书记到外地嫖娼,然后指使心腹向有关部门反映,使其身败名裂。次年初,上级党组织停止了该党委书记的工作。 “隋霸天”的“登天史” 为当第一把手 暗算原镇党委书记 这位党委书记离职后,“隋老七”没有达到目的。1995年3月,上级党组织又抽调一位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机关干部到兴隆山任职,谁曾想到任职不足一个月,新任党委书记家中就频繁接到恐吓电话,随后发生一场血案。 1995年6月28日,刚刚到兴隆山任党委书记的吕某如往常一样,由镇里的车送回家,只是开车司机临时换了人。 仲夏时节,晚6点多太阳还很高,马路上车来人往。吕某下车行至楼门口时,被事先埋伏在楼门洞里的歹徒持刀、棒一顿乱砍猛打,头部、臂部、腿部多处被打伤,吕大声呼救,闻讯赶到的邻居将其送往附近医院,及时抢救才保住一条性命,但伤势严重,头顶部粉碎性骨折、右手第4掌骨头粉碎性骨折,中环指深肌腱断裂、右小腿骨折,落下终生残疾。更猖獗的是吕某在医院救治期间,家里还在不停地接到威胁恫吓电话,陪护的亲属不得不手提木棒处于“战备状态”。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前往医院了解情况时,竟然找不到吕某的病历,无奈办案民警只好打道回府。直到隋承斌案发,此案才真相大白。 原来,吕某到任后,在一次镇党委会议上,新任党委书记就党委会的组织原则讲了几点工作意见,一向呼风唤雨、根本不把组织原则当回事的镇长隋承斌哪听得了这个,觉得这位书记有意与自己过意不去,便决心设法将其“整”走。于是,找来心腹多次往吕某家打电话要挟恐吓。“姓吕的,知道你是人才,但兴隆山不欢迎你。”“要知道好歹,就赶紧撤走,不然走路坐车注点儿意!”隋承斌指使六哥隋承普操办此事,并提供了吕某的照片,标准是打得不能上班,右手不能写字。隋承普按照七弟的旨意,出资2.4万元,找来了3名社会无业人员充当打手,两次踩点指认,实施作案。 “隋霸天”从政路 左膀右臂助纣为虐 镇上的干部群众不仅慑于“隋老七”的淫威,而且与隋承斌搭班子的镇长康淑华更是助纣为虐。 康淑华本是一名外乡人,随军后到兴隆山镇工作。康淑华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因民主测评倒数第一,被调到区科协任职,之后长期不上班,暗中为隋承斌打理砖厂生意,区委将其现职免去。可在隋承斌当上党委书记后,多次出面为其“活动”,康摇身一变竟当上了镇长。康淑华之所以能稳坐镇长位置,一是其能忍辱受骂,甘当“出气筒”。康淑华在看守所接受采访时说:“七哥这人根本不让人说话,对镇里的人就像对儿女一样,说骂就骂。”二是与党委书记“配合默契”。“隋霸天”觉得有哪个干部不忠,康便扮演“托儿”的角色。有一次,一位村支书走路时遇见隋承斌便绕开了,第二天康镇长找到该人,说“大老板”发怒了,这位村支书作了检讨,破了财才免了“灾”。 镇上有4台办公用车,隋承斌就任党委书记后,独霸2台档次最高的专车,康淑华也拥有1台专车,其余七八名副职镇领导只好挤坐1台破旧的北京吉普车。镇上有位不务正业的干部,整天赌博、与三陪小姐鬼混,在干部群众中口碑很差,但该人精通拍马屁,整天围在“七叔”身前身后,年末镇里班子调整时顺利当上了副镇长。 “家事”也是隋承斌检验手下各级干部的标准。腊月初八,是镇上的各级干部群众最难过的一天,因为这天是隋承斌的“大寿”,大家攀比尽“孝心”。一个村干部不懂行情,以为怀揣1000元怎么也够了,可谁知一上账单,吓了一大跳,无奈跑到附近亲属家借了2000元,才算圆了场。 1998年隋承斌父亲去世,送葬队伍有40多辆汽车,48人抬着棺材走了30多里路,在下葬时,村镇干部挨排跪在灵前嚎啕大哭,表演最突出的后来都成了“七哥”的左膀右臂。 每年的镇上换届选举,不管干部群众都必须按照他的旨意行事。“个别不听话的”班子成员就得落选。原人大代表主席团主席张纯福,因陪同其他干部视察了隋承斌的非法采沙场,隋承斌从中做手脚将该人排除在人大代表之外。 “隋霸天”发家史 黑手频伸 “大钱”不放“小钱”也贪 在兴隆山,大到工程建筑,小到栽花种草,凡是涉及用钱的,都得“隋霸天”亲手操办。隋承斌自1994年4月任镇长直至到案发,利用手中职权,大肆贪污受贿、偷漏税款达数百万元之多。隋承斌的案发,牵出15人违法犯罪, 7人涉嫌参与伤害、报复陷害等刑事犯罪,其中隋氏兄弟就有3人,与隋承斌关系密切的乡镇企业负责人因盗伐林木、偷税等犯罪行为被绳之以法。 2000年3月间,隋承斌利用担任兴隆山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兴建兴隆山镇农贸大市场工程中,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及招投标,假借长春市隆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自己承建该项目的道路和场地工程,巧取豪夺,在490万元的工程款中,套取159.39万元据为己有。1999年6月2日隋承斌利用职务之便,将上级拨给镇政府的企业挖潜改造款20万元转入其个人企业,并在镇里的财务账上列支核销。1999年5月、2001年3月先后向长春市隆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都基忠共索要钱款350万元。1998年隋承斌委托隋承文承建某单位住宅楼工程中,通过隐匿部分工程收入的手段,偷税共计84.19万元。案发后,偷税款及滞纳金全部被缴回。 1999年至2000年春季以来,隋承斌、康淑华在未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镇内隆东村等5处共计1700多立方米农田防护林卖给宝禄家具厂厂长邵宝禄、福利木器厂厂长盛喜臣,并让二人自行盗伐。康淑华指使镇林业站站长邢佩义负责盗伐林木的检尺等具体工作。 隋承斌等人的经济犯罪涉及范围之广,名目之多,数额之大在乡镇干部中尚属罕见。参与经济犯罪的9名犯罪嫌疑人基本都是隋承斌的“马前卒”。隋承斌自1994年任镇长开始,黑手频伸,将镇政府所属的乡镇企业,暗中“改制”,6个公司名为集体,实际法人早已变成其大哥隋承军、妻子范连英等近亲属。 隆山建筑公司1998年5月就已由都基忠个人承包,合同规定每年向镇政府上缴工程定价额1%的管理费,但一直未交。公司的会计和出纳员均得由隋承斌派任,以把握财权。隋承斌还多次利用该公司,以镇政府的名义对外签订工程合同和为其亲友用该公司帐户流转资金,达到无证经营和偷漏税款的目的。 案发后,侦查机关查获与犯罪嫌疑人隋承斌个人财产总价值人民币千余万元、美金数十万元;兴隆山192.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就有隋承斌房产9处,其中住宅楼3处、厂房等地产6处,建筑面积6830平方米,3.9平方公里属隋承斌私人土地,占全镇耕地总面积的0.2%,那里是别墅、公司、工厂,而且大部分都在镇政府左右的黄金地段,建筑工程造价近数百万元。各种车辆6台,价值86.3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扣除其贪污、受贿所得及合法收入、非法所得,尚有人民币244.93万元、美元37.62万元财产来源不明。“大钱”几万、上百万的钱,隋承斌决不放过。“小钱”他都不放过。镇上整修街路,建花坛他觉得这也是捞钱的好机会,买来水槽车,掠取微薄的利润。 “隋霸天”销赃记 “隋霸天”覆灭 兴隆山人扬眉吐气 “3·11”案发后,隋承斌自觉情况不妙,火速转移赃款,分别保管。公安机关抓住战机,措施得力,及时将已转移走的729.8万余元赃款全部缴回。其中8月18日隋承斌将150万元现金交给大哥隋承军保管,办案民警经反复工作,将赃款全部缴回。镇企业办出纳员崔艳玲拿走30万元,分别以婆母、弟弟、嫂子的名字存入银行,也被专案组及时缴回。犯罪嫌疑人、原隆山建筑公司经理都基忠得知隋承斌案发,将隋转交的254万元现金存入银行54万元,其余200万元埋在公司材料库地下后,仓皇出逃。专案组在调查此案时,发现都基忠涉案较多,而且也是重要知情人,于是,组织侦查员全力追捕。 9月2日,犯罪嫌疑人都基忠在四川省都江堰市附近的山上被擒获。押解回长后,起出全部赃款。 公安机关在查处隋承斌的9处房产时,据镇上的干部和知情人介绍,镇上不管搞什么施工项目,他都要为自己设计建筑住宅、别墅、商铺等隋承斌价值数百万元的豪宅和价值百余万元的小四楼就是与镇政府的施工项目同时兴建的。 与此同时,自1997年开始,隋承斌还大搞独霸经营,垄断兴隆山镇所有的对外招商项目和建筑市场,并利用其手中特权,大肆收取回扣,贪污受贿,获取非法所得。 当地百姓称隋承斌“大地主”、“隋霸天”。 篡夺基层政权的“隋霸天”被彻底铲除,兴隆山人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巷报记者 梁音/报道 通讯员英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