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融系统一"硕鼠"侵吞公款460万(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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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6:0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8月4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通讯员邢海欣茗)今天上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吞单位巨额资金460万元的案件。被告许红光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职务侵占的单位资金予以追缴。 许红光案开庭审理今年32岁的许红光曾就职于宁波市镇海区某农村信用合作社。其妻子也在金融系统工作,家中有个5岁的女儿,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然而许红光却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且欠下赌债10多万元。为了还赌债。2002年6月,许红光铤而走险开了第一张虚假缴款单,侵占了30万元。此后,他的欲望开始急剧膨胀,把单位的资金当成了自己的金库往外拿钱,大肆作案近两年时间才被发现。据法院查明,在不到2年时间内,许红光共侵吞信用社资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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