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合同”追踪报道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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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4:1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谁剥夺了她的公平交易权?本报记者 王 平 在8月3日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把“消费者田小姐投诉21世纪新地产开发公司(郑州新世纪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不公平合同规定”列为第二批“霸王合同”典型案例后,8月4日中午,记者见到了消费者田小姐。
“从5月份到6月底,我们花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也没能买到房子。”田小姐感到很委屈。 田小姐说,从5月份看中位于郑州市郑花路北段“湖适·生活”C组南户5楼12单元后,她和她的家人先后去了不下10次。他们发现合同附件中有多处不合理规定,售楼小姐也填了《合同评审单》向上级反映,但没有通过。后来,一位负责人明确告知他们:不用商量、不用纠缠,附件上的内容一个字也不能改,合适就签! 省消协一位李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不容消费者商量的合同,显然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8月4日下午,记者还联系到了“湖适·生活”项目的负责人张先生。张先生表示,消费者在购房时,对合同附件中条款不满意或有异议,可通过《合同评审单》向公司提出,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这桩买卖也就无法进行下去了。②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