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挪用”了我的身份证号》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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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9:30 汉网 | |||||||||
因身份证号与他人相同,王星林买了车却办不了驾照(详见本报近日连续报道)。昨日,记者获悉,鄂州市政法委已介入此事调查。 昨日下午,王星林告诉记者,鄂州市政法委两名工作人员找到他,就身份证号一事作出了解释。
记者在王星林的住所看到了鄂州市政法委提供的陈健的现住址。该住址显示陈健现住洪山区珞喻路。 政法委工作人员告诉王星林,此地址是陈健在鄂州车管所年审时留下的。 而在王星林及记者两赴鄂州时,车管所都未曾透露这个地址。 王星林还说,两名工作人员还告诉他,陈健的身份证号以前确与王星林“重号”,但陈已在2001年更改了号码。陈健本人现在河南,他改变身份证号后,并未对驾照上的号码做出更改。 昨晚7时半,记者电话联系到鄂州市政法委昨日来汉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政法委正对此事展开调查,具体进展“现在还不好说”。 陈王确曾“重号” 陈健号码三年前已更改 记者在鄂州市政法委提供的调查材料上看到,陈健的身份证号以前确实与王星林一样,但已于2001年12月14日在洪山珞南街派出所更改为其他号码。 “因市内变动”,陈健于2000年5月10日由江汉区大兴路70号迁到珞喻路。其身份证号已于2001年12月14日变更了最后两位数,与王星林的身份证号码有所区别。 (见习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程金玉 黄彬)(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