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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爆"辛普森案":重症妻子死床上 疑凶情妇失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9:30 东方网

案发时间定格在2003年2月23日晚,邳州市官湖镇张家村村妇郭汝荣突然死在家里。第一个发现郭汝荣死亡的人是她的丈夫丁召良。

2003年2月24日上午9时,丁召良从单位给家里连打了几个电话,但电话一直没人接。10:10,丁召良带了很多柏树种回家。进屋后见妻子躺在床上,走近一看,发现“睡觉”的妻子已经死了……丁召良哭喊了几声,便当即昏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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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汝荣突然暴死的消息在村里迅速传开,煤气中毒、因病自杀、情杀……一时间,有关郭汝荣的死因众说纷纭。郭汝荣的父母接到噩耗后,认为女儿死得蹊跷,向派出所报了警,要求尸检。

知情人向记者透露,郭汝荣生前一直有病在身,整天吃药,已经到了半身不遂的程度了。

“在这种情况下,她很可能为摆脱病痛自杀!”当记者在张家村采访时,一位村民道出了当时许多人的想法。村民们还告诉记者,郭汝荣与丁召良结婚20多年了,家庭条件不错。郭死的那晚,18岁的儿子和16岁的女儿都在学校上学。丁召良则是长住厂里,所以众多村民起初都以为郭汝荣“想不开”。

“在郭汝荣死的房间里还烧着煤炉,报警的人说,郭是煤气中毒死的。”派出所的一位民警透露。

邳州市警方和检察院的法医在对尸体解剖检验时,发现死者鼻腔中有血性泡沫状液体流出,尸斑呈红褐色,甲状软骨表面出血,甲状腺淤血,双肺淤血水肿,右侧舌骨大角骨折。2003年2月28日,鉴定结论表明:死者系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是饭后4小时左右。

丈夫被指合谋杀人

既然是他杀,那凶手会是谁呢?

警方经过侦查,种种疑点落在了丁召良的身上。丁召良与郭汝荣的夫妻感情不好,他长住厂里,在外面还有一个22岁的情人。这一点,村里的很多村民都知道,但纯朴的村民绝对没将郭的死与丁召良联系在一起。

2003年3月1日,警方突然将丁召良刑事拘留,原因就是,他有杀妻的重大嫌疑!“丁召良为了达到和姘头陈艳艳(化名)长相厮守的目的,合谋将郭汝荣给害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有消息传出,丁召良已经供认了他趁夜回家掐死妻子的犯罪事实。警方根据供述还找出了丁召良作案用的手套。村里的人对此都感到十分的震惊,丁召良合谋杀妻的事情很快传遍了邳州城。4月1日,丁召良被批准逮捕。8月5日,警方出具了起诉意见书,这意味着丁召良的命运走到了十字路口。

疑凶情妇神秘失踪

就像1994年发生的“辛普森案”一样,丁召良杀妻案一波三折!有罪招供后,丁召良突然翻供。更为头疼的是,丁召良的姘妇陈艳艳在警方几次问话后,神秘失踪……

辩护律师介入该案后,丁召良单位的两位证人向律师提供了证词:案发当晚,丁召良一直留宿单位,无作案时间。丁召良翻供,证人的出现,使得丁召良涉嫌杀妻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在丁召良被关押的一年多时间内,警方一直找不到陈艳艳,这就很难给丁召良定罪。分管刑事工作的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海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知道陈艳艳是该案的关键,为了找到她,警方花费了10万元,遗憾的是,一直未能如愿。”最终,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两次将警方移交的案子退回补侦。

丁召良的七旬老父说什么也不相信,儿子好端端的怎会杀死儿媳呢。他认为,警方抓错了人。他三天两头的四处告状,最后找到了有“金陵铁嘴”誉称的律师张晓陵,为儿子做无罪辩护。

今年5月27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专门派了两位处长到邳州,调查丁召良涉嫌杀妻一案,以及丁父投诉警方超期羁押一事。不知是何原因,邳州市公安局在省检人员到达的当天,将丁召良从逮捕转为“监视居住”。张晓陵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对象只在两种情况下才由警方指定居住场所:一是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二是本地无固定居住场所(非户籍所在地)。而丁召良现在是在警方指定的场所居住,相当于遭至变相的非法拘禁,与新宪法补充条款相悖,属于超期羁押。

目前,张晓陵已向邳州警方提出,让丁召良真正“回家”。

承认杀人因为压力

“辛普森案”中,警方从辛普森家中搜出了一只带血的白手套,检测结果显示,上面有被害人的血迹,警方以此认定辛普森就是杀害前妻的凶犯。

在丁召良涉嫌杀妻一案中,警方根据丁召良的供述,在离案发地约200米的草丛中找出了一副手套。这副手套被警方认定成丁召良杀妻的作案工具。

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海林说,警方根据调查和丁召良口供认定,在案发前几天,丁与姘头陈艳艳通了几个电话,两人合谋欲将郭汝荣弄死,以清除绊脚石。2003年2月23日,即案发当天下午,丁召良花了3.8元从超市买了一副手套。丁回单位后打电话给郭汝荣,说他要回家。接到丈夫的电话后,郭汝荣误以为丈夫回心转意,要和她重归于好,便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的一个妹妹。

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丁召良在案发前一年多没回过家,平时的换洗衣服都是别人代送回家的,从这点看,事发当天,丁的行为确实比较反常。

为了证实这些话,记者几经努力终于见到了被“监视居住”的丁召良。丁的精神颓靡,但在记者采访时,他一再坚称,他不是杀妻的凶手,对他一年多没回家的说法也予以否认。更令记者意外的是,丁对买手套的事也都否认了。当记者问他为何供认杀人后又翻供呢?丁召良喃喃地说,他当时的压力太大。

记者后从警方处获悉,除了重要人物陈艳艳找不到外,丁作案的手套至今没有鉴定。

警方要求办成铁案

“丁召良都已经招供了,警方通过走访等手段,筛查后基本排除其他凶杀的可能。”邳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丁大队长说。据介绍,警方认定丁召良故意杀人嫌疑重大,主要依据:一、丁召良有杀人的动机;二、丁在案发前行为反常;三、丁在多次的有罪供述中与现场勘察、案件情况基本吻合;四、丁供出的手套在当地的超市得到查实,情节合乎情理。

既然是有罪,检察院为何要两次退侦呢?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海林坦言,警方从有罪推定的法条来办理这起凶杀案,虽然在环节上可能有些疏漏,但不能随随便便地放走一个凶案嫌疑人,除非检方下达“放人”的法律文书。

至于邳州市公安局为何要指定地点对丁召良实施“监视居住”,警方的解释是,如将丁召良放了,怕他遭到被害人家属的攻击。另外,丁召良家不具备监视居住的条件。

李海林表示,邳州市公安局抽调了精英,要在“监视居住”6个月的法定期限内,将该案办成铁案。

 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曾有消息说,因为徐州市检察院不予起诉该案,邳州市公安局竟将案子直接递给了法院,不过,法院没有受理。这一情节,该案的辩护律师张晓陵在有关材料中得到了证实。主办该案的徐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说,在侦查过程中,丁召良先是承认了犯罪事实,但随后又翻供,而警方手中并无其他证据证明郭某之死确系丁所为。徐州市政法委为此案有过多次的协调,后因本案证据不足,警方只能变更强制措施,由逮捕转为“监视居住”,检方不起诉的做法是依法办案。

据该检察官说,徐州检察院也知道丁召良目前的“监视居住”情况,邳州市公安局的解释也是丁没地方住。

 律师质疑有罪推定

“这是一起典型的疑罪从无案件!把犯罪嫌疑人当成罪犯来看待,是非常可怕的,这反映了司法机关办案思想的落后。”昨日,将为丁召良做无罪辩护的张晓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纵观该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上还存有异议,特别是警方连丁召良无作案时间这一点都无法排除,还坚持丁有罪的行为,以及办案人员还适用有罪推定、疑罪从有的这种倾向。早日恢复嫌疑人的自由,刻不容缓。

如今,死者的尸体还在殡仪馆内存放。据说,仅冷冻费已用去几万元了。在大量辩解证据和无罪证据面前,丁召良到底是不是凶手?如果不是,真凶又会是谁?

“虽然不能100%确定是丁召良作案,但也不能排除他作案的可能性。”江苏警官学校的一位刑法学专家说,美国“辛普森案”虽然已经结束了,但警方仍可对恢复自由的辛普森继续侦查,一旦有新的有罪证据,凶手仍要受到制裁。同样,这也适用于丁召良。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

 
 
 
作者:选稿: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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