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十不准”严管政法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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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9:3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张兴春)昨天,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宣誓,严格遵守《市委政法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据介绍,《市委政法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内容为:不准损害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利益;不准为亲友说情,干预政法部门办案和干部任免事项;不准让基层单位迎送,接受超标准招待;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工作对象的馈赠;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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