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层楼顶上竟私建小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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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9:3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钢)本报开通的物业举报热线不断“升温”,一些新的投诉焦点不断“浮出水面”。高层住宅楼顶平台当成“自留地”,随意建起偏厦子、小凉亭,甚至“空中小屋”,窗外楼顶上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小屋,给居民带来严重的“视觉污染”。 日前有市民反映,道里区友谊路上爱建社区的“紫园”中,6栋18层的小高层楼顶被人私自利用,在上面建起小凉亭,甚至盖起了水泥房,原本楼顶上设置了五光十色的射灯,夜
昨天,记者在爱建紫园看到,几栋楼的楼顶都不同程度被人占用,凉亭、用水泥砌成的屋顶小屋都已粗具规模。记者采访了爱建紫园所属的物业———“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经理表示,屋顶建房的事他们知道,就居民私自建房,他们也曾下达过整改通知,并责令居民限期拆除,可是部分居民置若罔闻,他们也曾找过城管等有关部门,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市房产住宅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楼顶私建、滥建破坏了楼房的整体承重结构和防水功能,是坚决不允许的。如有人在顶楼上私建房屋,物业部门可对业主提出诉讼,对私建房屋给予强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