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海”先入“冷冻区” 广东公务员离岗有新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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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0:18 浙江在线 | |||||||||
据新快报报道,针对一些地区公务员频频“下海”的现象,广东省人大代表杨建优提交建议,建议对公务员离任后的去向设置“冷冻期”。 日前,广东省有关部门作出了答复,认为杨建优代表提出的政府组成人员离任后监管不到位的现象,确实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他们将在《公务员法(草案)》中拟推出相关规定,对公务员离任后的去向做出限制。
答复透露,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对这种现象高度重视,争取早日出台《公务员法》。目前《公务员法》已进行到意见征求第12稿,其中就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营性活动。他们相信,《公务员法》正式施行后,必将对代表提到的离任后的政府组成人员经商的现象,起到良好的法律上的约束和预防作用。来源:中新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