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区各大商场防火设施基本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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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0:4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郑雯佳报道)近日巴拉圭超市火灾致300多名顾客葬身火海的惨剧,引发了人们对公共场所防火安全问题的极大关注。记者昨天从汕头市公安消防局了解到,目前汕头市区的“天虹”、“易初莲花”、“沃尔玛”等各大商场和超市的安全出口、防火门的分布以及数量基本都能符合要求。而对于其他一些分布零散的小型超市或商店,消防部门限于警力未能逐一地检查把关。按规定,商店面积只要超过50平方米,就至少需配备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消防部门表示,市民如发现商店、超市等消费场所缺乏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被堵等
记者昨天在汕头天虹商场看到,该商场经营面积达1.2万平方米,分四层。除了顾客平时出入的商场底层正门和侧门外,每一层楼的东南西北方向另有四个安全出口,直通地面。商场防损部邓经理告诉记者,防损部以及各层消防员每天上班的首件事就是打开安全通道,并定时巡视其是否通畅,确保危急情况下顾客能够有序疏散。在另一家大型超市“沃尔玛”,记者了解到,超市室内划分为数个防火区,并在间隔的水泥柱上安装防火卷帘。一旦遇上火警,拉下防火卷帘可以防止火势蔓延,在其1个多小时的耐火极限内,商场有足够的时间组织顾客安全疏散并等候消防车的到来。 市公安消防局有关人士称,作为人流量集中的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其室内的防火门、安全出口分布和数量必须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设置,并要保证其畅通无阻,室内同时还应有疏散紧急指示标志。商场一旦发生火灾,商场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帮助顾客安全疏散。倘若因自身过失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和伤亡事故,有关责任人应负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