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惠州电池厂“镉中毒”事件得到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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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0:4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惠州8月3日电(记者王攀)惠州市副市长许光3日下午向记者介绍说,今年5月以来当地2家港资电池生产企业相继发现部分员工出现血镉、尿镉增高事件已经得到妥善处理,出事企业已被要求签订协议保障工人劳动权利和终身治疗费用。 发生该事件的惠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和惠州先进电池有限公司,均为香港金山集团属下的独资公司,主要生产镍氢电池和镍镉电池。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丘创逸说,导致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氧化镉、镍化合物等主要存在于镍镉电池的生产过程中。截至目前,广东省职防院共检测了1021名职工,根据国家《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其中177人被诊断为观察对象,另有2人可以确诊为职业病。丘创逸说,该检测结论已经得到卫生部派遣的、包括中国CDC教授黄金祥在内的5名专家的认可。 目前,惠州市卫生部门已经安排血镉、尿镉增高员工到广东省和惠州市多所医院观察治疗。许光说,惠州市卫生部门已经组织了职业卫生监督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厂里进行现场调查和监督检查,责令企业对超标作业场所进行整改,依法落实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为了保障179名工人正当的生产生活权利,惠州市已经和两家港资企业达成四点协议。许光说,这四点协议包括:一是企业不得主动同这些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将其调离与镉接触的工作岗位;二是企业承担工人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三是必须保证每年安排镉超标工人进行体检,对于出现镉中毒现象的职工进行积极救治;四是工人在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后出现镉中毒症状时仍需承担相应的检查、治疗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