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索赔:上月发生冲突12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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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2:02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航班延误,谁赔给旅客?旅客占机,谁赔给航空公司?由于航班延误认定原因上的分歧,南京禄口国际机场7月份共发生了12起旅客罢乘、占机、冲击安检区过激行为,由此,航班延误补偿陷入了两难的尴尬境地。 一月内旅客强索延误费12次
南京禄口机场人士昨天透露说,因为深圳航空公司在国内首次推出明确的航班延误赔偿金额(本报7月5日曾作独家报道),但其他航空公司因尚未有类似的赔偿制度,由此因为航班延误引发乘坐其他航空公司延误航班的旅客非理性索赔增多。 据统计,仅7月一个月,禄口机场乘客罢机、占机、冲击候机楼安检区的过激事件达到了12起之多,这些旅客强烈要求航空公司进行赔偿。 机场人士说,7月份机场航班放行正常率达到89.98%,比国际80%正点率还要高出近10个百分点,可在造成航班延误认定原因上,旅客和航空公司有着分歧,导致了航班延误补偿陷入了两难境地,尚未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 延误原因分歧难以界定 延误的原因分歧在哪?根据国内第一家出台赔偿金额标准的深圳航空公司的规定: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4种属深航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的经济补偿标准,即:延误时间4小时(含)—8小时,补偿不超过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30%;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不超过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100%。 对此,有航空公司认为,即使他们和深航一样出台了赔偿标准,但赔偿应该是相互的,单方面的是不公平的,因为天气以及航路管制等自然原因导致的延误就不该在赔偿之列,一些旅客强占航空器不下飞机,影响了后续航班的延误,这个损失旅客会赔偿航空公司吗?一些原因的界定给旅客说了,旅客也不会买账。 航空公司有苦衷,旅客也有自己的看法:所有的原因都是你航空公司说了算,我们没有知情权,赔偿又能从何谈起,如果都拿这原因那原因搪塞,航班延误赔偿岂不仍是一纸空文? 应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 旅客强占航空器违不违法?南京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利军认为,如果航班延误了,旅客采取的索赔方式应该是在不违反航空法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应采取过激的占机、罢乘甚至冲击安检区等行为来索赔。记者尹晓波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