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水夫妻闹“分手” 陪舞女花心男互揭“底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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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2: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5日电近日,南京一对“露水夫妻”在派出所里上演了一出分手闹剧。男方非要女方父母到场才支付“分手费”,女方则要求男方妻子也要到场“公证”。 据南京日报报道,30多岁的张某是六合人,已有家室。张某特别喜欢跳舞,只要一有空,就上舞厅。半年前,他跳舞时认识了已过30的玲玲。经人介绍,张某得知玲玲是这家舞厅的陪舞女。那次舞会后,两人打得火热,才见了几回,就在一家小旅馆发生了关系。此后
露水夫妻毕竟不能长久。激情过后,张某渐渐对玲玲失去了兴趣。他开始冷落玲玲。今年6月底的一天,张某突然向玲玲提出了分手,早有心理准备的玲玲,借机向张某摊牌:分手可以,必须付给3000元分手费。 猝不及防的张某并没有打算为自己的“风流账”买单。这时他想到,玲玲曾对他说,做陪舞女是背着父母的。张某灵机一动,也向玲玲摊牌:可以给分手费,但必须让你的父母到场,我要把钱交到他们手里。 而玲玲似乎并没有被张某的威胁吓倒,也向张某打出了一张“牌”:“要我父母到场可以,你也必须把你老婆叫来,我们一起算总账。” 这一招果然有效,张某恼羞成怒,双方约定到派出所请民警评理。在六合区雄州镇城中派出所,经过民警反复调解,双方表示他们回去自己解决这场纠纷。(王杭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