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被狠心男友抛弃走上艰难代子征父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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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17:01 CCTV《今日说法》 | |||||||||
河南省的李梅和王征同居一年后分手,随后李梅生下一个男孩。但是孩子的生父王征拒绝承担责任抚养孩子。无奈之下,李梅在河南各媒体上刊登了“代子征父”的启事,并以遗弃罪为由将王征告上法庭。央视《今日说法》2004年8月6日播出 2002年的中秋节,在河南的各个媒体上出现了一个启事,启事的具体内容竟是代子征父。登报征婚的未婚妈妈叫李梅,当时27岁,没有固定的工作,一个人守着两岁的儿子度
李梅是东北人,几年前和弟弟来到郑州打工,认识了和自己同一单位的王征。王征比李梅大三岁,家又在当地,经常热心地关照李梅。在李梅心中,王征性格外向,十分热情,相处的时间久了,两人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1998年的中秋节这天,王征下班后并没有赶回家和父母团聚,而是和李梅一起度过了团圆节的夜晚。这一夜改变了李梅和王征的关系。 不久,他们一起在单位附近租了房子开始同居,过起平静快乐的日子。然而,两个人的甜蜜生活过了不到一年,王征就以感情不和为由与李梅分手。分手后,李梅才发现自己怀孕了。这让她很为难,一个单身女子没结婚就有了孩子,旁人会怎么看她,她又怎么跟家里人交待呢?考虑再三,李梅决定去医院打掉这个孩子。但是医生却说如果她不要这个孩子,她将可能永远失去作母亲的权利。 原来,李梅在与王征同居时曾经两次堕胎,而从她第一次堕胎到这次进医院前后还不满一年的时间, 医生还告诉李梅她的身体已经出现先兆性流产的症状,如果她一意孤行,后果会很严重。李梅犹豫了,她不想失去做母亲的权利,她想要这个孩子。但是回家后房东的话又让她有了新的顾虑,如果将孩子生下来,一个单身妈妈该怎么养活他呢? 于是,李梅决定去找王征,看能不能挽回两个人的感情,这样也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是王征没有因为李梅的怀孕而改变想法,他坚持要李梅打掉孩子,态度非常坚决。王征为什么会这么做呢,记者多次拨通王征家的电话,却总是没有人接听。而李梅说王征的作法让她心寒,她担心王征会作出其他举动逼自己堕胎,就去弟弟那儿躲了起来。后来,她听房东说王征的确去找过她。 李梅不敢回房东那儿,而弟弟因为有病在身行动不便,也不能照顾她。这时的李梅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于是她离开郑州,去投奔安阳的两个朋友,后来又辗转到了平顶山的郏县,生下了孩子。 孩子满月后,李梅回到了郑州租了一间房子,考虑到王征毕竟是孩子的父亲,她打电话告诉王征她和孩子的情况,王征却置之不理。而此时的李梅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根本没有能力养活自己和孩子,甚至连房租都付不起。幸亏她遇到了一对好心的房东夫妇,他们不仅没有催要房租,还让李梅和孩子在自家搭伙吃饭。就这样,每天李梅出去找工作,老房东夫妇帮她照看孩子。 李梅说因为在怀孕期间,情绪很不稳定,营养也没跟上,儿子生下来就比正常孩子免疫力低,三天两头地生病。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她不得不辞去了工作,但这样做使得她失去了惟一的经济来源,完全靠房东和弟弟的资助生活。为了孩子的医药费,李梅鼓起勇气找到了孩子的父亲,她希望王征能对这个孩子负责。可是,见面之后,王征却说孩子不是他的,他没有必要负责任。 李梅彻底失望了,她拉着王征去河南省遗传研究所做了亲子鉴定,得出的结论为王征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但是王征却仍然不愿意履行做父亲的职责。记者打听到了王征的家想去了解情况,却被拒之门外。王家表示他们不是不养孩子,但是要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而李梅认为毕竟家丑不可外扬,而且闹到法庭上只会给孩子带来伤害,她想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却总也找不到王征。 几个月过去了,事情没有任何进展,而孩子几乎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为了看病,李梅又几次到王征家讨要孩子的医药费和生活费,结果都是无功而返。知道李梅母子的遭遇后,老房东夫妇帮着李梅带孩子不说,还多次为孩子垫付医药费,却从来没有催过李梅还钱。 就这样,李梅在老房东夫妇和弟弟的接济下守着孩子艰难度日,日子虽然贫寒,却也勉强过得去。但是孩子在6、7个月大的时候得了急性肠胃炎,这次击垮了李梅。她实在支撑不过去了,从孩子出生到6、7个月大光看病就已经花了1万多元,能借的都借过了,而这次治肠胃炎至少还要4、5千块钱。因为凑不到钱,孩子的病一天一天地拖着,心力交瘁的李梅以泪洗面,很快也跟着病倒了。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遭遇引起了河南媒体的注意。没过多久,就有多家报社报道了李梅的故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许多好心人向李梅母子伸出了援助之手,有的送来钱物,有的送来营养品,这让李梅感激万分。也就是从那时起,她对王征彻底不抱希望,就当孩子从来没有过父亲。 孩子病好后,李梅终于松了口气,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李梅母子搬入了弟弟的新居。转眼孩子已经两岁了,李梅把他送进了幼儿园。没几天,孩子向李梅提出一个问题让做母亲的她心绪难平,孩子开始跟她要爸爸。李梅知道儿子平时最崇拜英雄,于是告诉他爸爸是个很能干很厉害的警察。 然而李梅心里清楚,这种答案哄不了孩子多久,而且如果在孩子的童年记忆里没有父亲的形象一定会影响他的成长,她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让他健康地长大。但此时的李梅已经对孩子的生父王征彻底失望了。经过一番思量,李梅抱着刚刚两岁的儿子找到了曾经帮助过他们的媒体,说出了自己“代子征父”的想法。 但是代子征父的结果却令她哭笑不得,有可以当李梅父亲的人来应征,也有二十岁不到的小伙子来应征,有的人来应征是心有余却力不足……虽然这次征婚没能给李梅和孩子带来想像中的幸福,但她还是很感激媒体和社会对她们母子的帮助。而媒体的相关报道也引起了人们对孩子亲生父亲的不满,大家认为孩子是无辜的,王征不能逃避责任。 对此,王征和他的家人一直拒绝接受媒体的采访并指责李梅的行为打扰了他们平静的生活,给他们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但是针对此事王家并不愿意多谈,只是一再强调要靠法律来解决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件事,甚至有律师认为王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罪,他们愿意免费帮李梅打官司,让孩子的父亲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李梅对王征一家人指责她利用媒体炒作一事气愤不已。事已至此,她终于决定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为孩子的成长找到保障。2003年9月,孩子刚过完第三个没有父亲的生日,李梅作为3岁儿子的法定代理人将王征告上了法庭,认为他这些年来对孩子的不闻不问已经构成遗弃罪。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征没有对孩子尽抚养义务是错误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但这种行为并没有给孩子造成严重的伤害,没有达到遗弃罪的恶劣程度。 2004年2月,金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王征无罪。这个结果让李梅很吃惊,她接受不了这样的判决。李梅认为,如果不是那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孩子很可能死于急性肠胃炎。而法院却认定王征的行为没有给孩子造成严重的伤害,这让她难以平衡。不久,李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4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梅不服,已提出申诉。 主持人:李梅的身份叫做未婚妈妈。有一个统计数字表明,我国青少年未婚先孕每年以10%到13%的比例递增。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所受到的保护是一样的。那么,在法律上真的能够让这些孩子完全一样吗? 夏吟兰:法律上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法律地位,他们的继承或着接受教育等权利都是一样的。但是非婚生子也有自己的问题,他们面临着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 主持人:为什么一旦有了非婚生子女,承担责任和痛苦的往往是母亲和孩子呢? 夏吟兰:因为孩子是母亲生下来的,而孩子的生父到底是谁是需要法律确认的。只要孩子生下来,当他还没有确认生父的时候,孩子自然是由母亲来抚养。而往往这种单身妈妈生活比较困难,很多人甚至没有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生母应该尽快确认生父,让父亲来承担他应当承担的责任。 主持人:李梅“代子征父”原本是想解决自己和孩子的生活问题,应征的人不少,但解决问题的人几乎没有。这是为什么? 夏吟兰:我觉得李梅如果想重新生活,重新找一个适合自己的配偶,她应该能够找到自己喜欢的人。所以她现在应该走出误区,必须让自己独立,找一份工作养活孩子。 主持人:为什么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没有认定王征是遗弃罪呢? 夏吟兰:必须是情节恶劣才能构成遗弃罪。所谓情节恶劣是指使被遗弃人处于流离失所或者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等社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可以认定情节恶劣。我认为这个案子情节比较恶劣,即使不构成犯罪,也是一个违法行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义务,必须要给抚养费,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李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孩子的生父支付抚养费。 主持人:李梅母子这个多多少少让人有些伤感的故事给我们带来的是未婚妈妈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而一旦这些问题出现,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女性和孩子。爱情和性都是感性的,也都是快乐,但是如果有一天要身为父母,那必然导致的是一系列重要责任落在自己身上。因此所有沉浸在爱情当中的男性和女性,在面对快乐的时候一定要保持清醒和冷静,否则会后患无穷。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