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的房子没法交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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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经过工商人员的再三努力,一起中标房子未能交付使用的投诉纠纷案前天得到圆满解决。当事方温州某拍卖行于本月13日前退还投诉人金某佣金8200元和16.4万元购房款。 据鹿城工商分局洪殿工商所介绍,今年4月28日,某法院将坐落于龙湾区瑶溪镇一间三层约160平方米楼房,委托给温州某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金先生用16.4万元的价格中标。次月8日,金先生付清了全部购房余款。不料该房子里居住着的一位老太太不肯搬离该房,使
工商人员受理此案后,立即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查。消费者金先生认为,拍卖行将此房拍卖了,但一直未能交付,应承担违约责任。而拍卖行则认为,拍卖行是受法院委托,责任应在于法院。听取双方的看法,工商人员提出消费者向拍卖行退还此拍卖标的的意见,同时拍卖行退还金先生所付款项。法院方也同意此解决方案。陈乃界 姜伟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