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妻拿“情书”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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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4:0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鹤壁讯因发现丈夫有外遇,鹤壁市的张女士便来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在法院,她诉称其夫有不忠行为,并向法庭出示了自己搜集到的丈夫与第三者交往的“情书”。法官看了“证据”,却发现“情书”上既没有写信人的姓名,也没有收信人的姓名,遂认为该证据不能证明被告有第三者。8月初,淇滨区法院判决有果,对原告张女士的主张不予支持,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记者谷武民通讯员 柯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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