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出台相关责任追究制 影响招商首长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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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6:0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 】(深圳商报记者毕国学通讯员纪小明)昨天,龙岗区出台了招商引资行政首长责任追究制度。 据介绍,此项制度适用于龙岗区政府所属部门及派出机构的行政首长(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追究制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及派出机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制度追究其行政首长的责任。如,本单位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低劣、企业和
据悉,追究责任的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停职反省,劝其引咎辞职,追究行政纪律责任。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毕国学通讯员纪小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