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一年楼基下沉 5单位为工程质量问题“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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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6:5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向勇通讯员樊斯坦实习生刘晓芳)记者昨从省高院获悉,黄石中级法院近日判决5家单位为黄石市国家安全局办公楼的质量问题进行赔偿,总额高达200余万元。 据了解,1994年,黄石市国安局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合同,将办公楼工程发包出去。1998年3月17日,该办公楼建成投入使用。1999年3月9日,办公楼出现会议室地坪下沉、大楼
此案经两审后,黄石中院认定国安局损失501万元,由武汉市基础工程总公司与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二公司连带赔偿1504671.3元,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赔偿150467.13元,黄石扬子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赔偿351089.97元,黄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赔偿66000元,5家单位合计赔偿200余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