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闭合”的建筑就不算违建吗(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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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7:51 扬子晚报 | |||||||||||||
家住后宰门街36号2幢二楼的高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楼下刚搬来的邻居在院子里砌了一段小矮墙,并在高先生家阳台下搭起了一层防雨棚披,离阳台只有一米多高,让高先生觉得很不安全。 昨天,记者来到了高先生家。通过阳台看下去,一楼搭的蓝色雨披离阳台窗口非常近,一般人如果能站在雨披上,一伸手就能搭住阳台边缘。一楼院子的围栏被推倒了一块,有一个破烂的柜子遮住缺口。记者又走到一楼院子外面往里看去,只见一楼通往院子的门外砌起了一道一米来高的小矮墙,四周堆放着一些玻璃之类的建材,看来是准备做窗户。 高先生告诉记者,楼下邻居刚搬来没几天,就在院子里砌墙。他觉得这样对自己家来讲很不安全,可是多次交涉都无结果。无奈之下找到街道城管科,城管科的答复是:这个矮墙和棚披不算违建! 记者随即又随高先生赶到了街道城管科。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对记者说,按照违建判定的相关规定,矮墙加防雨披确实不算“违建”。“按规定,四面都砌墙,封闭起来才是违建。”高先生提出,其他三面原来就有墙根本不需要砌,这位工作人员又解释说,雨披上是站不住人的,不会对二楼安全造成威胁。雨披也是允许搭的,如果真的因为雨披上站人导致二楼被偷,一楼才有责任。这个问题,需要两家“协调”。不过他同时表示:“如果他把墙砌高了,或者是加了窗户什么的,在雨披下有了支撑,可以站人了,那就是违建,你就可以举报。现在马上就要大拆违,我们坚决举报一个、拆除一个。”无奈,高先生也只能带着这个答复离开。高先生告诉记者,他担心的是楼下“投石问路”,先搭一半,如果没有什么阻挠,马上就会全部搭好。 采访手记:细细想一想,这个“违建判断法”有些荒唐:没成型的搭建,无论以后走向如何,都不能算违建,都不能制止,而只有等违建彻底“闭合”了,“成型”了,或者说是产生了后果了(比如说被盗了),才能去拆除。这样,城管部门岂不是不能制止违建的产生,只能去拆除现成的违建?这样岂不是造成了执法方和搭违建方两方的财力物力的白白损失?本报记者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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