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申请行政复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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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8:40 汉网 | |||||||||
某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刘玲,向江岸区劳动局申请查看该企业改制报审材料遭到拒绝。昨日,她以“不正当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为由,向江岸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据悉,这是我市今年7月1日起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来,首起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刘玲在《复议申请书》中称,8月2日她到江岸区劳动局劳力科递交申请书,要求查阅武汉市某企业改制报审材料,被以“内容不在公开范围”拒绝,又要求送达受理回执和“公开决定书”,同样被拒绝。 刘玲到该局办公室了解情况,得到“作为劳动部门没有权力公开,也就不需送达回执和公开决定书”的答复。 刘玲认为,江岸区劳动局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于是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该局立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并赔偿她7.2元的损失。(记者朱滨实习生李盈盈 叶美媛 李靓桢)(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