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律师”张双亮因诈骗罪一审被判刑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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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8:59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小南、通讯员周力报道:人称“打工律师”的张双亮,因犯诈骗罪昨被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2月,张双亮被某律师事务所指派为彭某的诉讼代理人,处理彭某与武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业银行)之间的存款纠纷案。2002年2月法院判决这起存款纠纷案后,彭某委托张双亮代理该案的执行。2002年4月28日,法院受
去年6月,彭某到法院询问案件执行情况时,发现该案已执行完毕,遂到律师事务所反映情况,此时张双亮才承认已领取执行款的事实。去年11月25日,彭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去年12月17日,张双亮被抓获。 法院认为,张双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特别授权委托书及隐瞒已领取执行款的真相,骗取公民财物,已构成诈骗罪。 来自浠水县农村的张双亮,靠捡破烂在省城求学,于1999年6月获武汉市“首届十大杰出外来务工青年”称号,后活跃在武汉司法界,人称“打工律师”。 据悉,张双亮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