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鸳鸯为分手费闹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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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09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30多岁的六合人李某拥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老婆年轻漂亮,儿子聪明伶俐。今年1月份的一天,他在城区一家歌舞厅认识了舞女婷婷。很快,两人就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 几个月下来,李某渐渐对婷婷失去了兴趣。今年7月初的一天,李某向婷婷提出了分手。婷婷很冷静地表示:要分手就必须给她3000块钱。李某不想出这笔冤枉钱,便吓唬婷婷:
在派出所里,民警多次调解,都没有见效。无奈,民警只得将两人留在调解室里自己协商。没一会,两人竟慢慢地叙起了旧情。3个小时后,两人满脸笑容地告诉民警,刚才的事只是一场误会,两人就一起笑着离开了派出所。 作者:高文玉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