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失而复“得”代价是一千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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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24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晓娟) 手机丢了,我很伤心;失而复得,我很高兴;“拾金者”索要千元,我很气愤……“拾金不昧的精神到哪里去了?”省城张先生困惑不已。 8月1日,张先生在太原市某大型商场朋友处逗留,价值四千多元的手机被小偷扒走。次日,有人来找张先生,自称是张先生商场里那位朋友的好友,并说他已经帮张先生找到了手机。爱机失而复得,张先生自然心花怒放。但来人的一席话却让他感到了“透心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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