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刑罚故意怀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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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0:07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刑事案件审理期间,女性被告被发现怀孕了,法院此时必须变更强制措施。然而,如今这样的人性化办案,却面临着被违法者钻空子的尴尬。 “过去,女性被告在刑事案件审理期间被发现怀孕的情况,我们这里是差不多是一年一例,甚至两年一例。今年才过了半年,我们法院已经发现了7例!”玄武区法院刑事庭的杨庭长说。根据时间推算,刑事案件中的女性被告,倘若在案发后故意立即与人发生性关系,
“如果像过去那样,一年一例,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当这样的现象大量出现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开始怀疑怀孕的背后,是否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主观故意呢?”杨庭长说,“这种恶意利用法律的人性化,从而钻法律空子的想法,已经成为一个极坏的社会现象。” “利用怀孕的方式,妄想来逃避法律的惩罚,这样的做法伤害了公众的利益,伤害了受害人的利益,但更不好的是,这是对自己身体的不负责任。”中大医院的苏医生惊讶地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听说,“如果女性在犯罪后为了怀孕仓促行房,而不考虑当时身体状况等,不仅对自己身心健康不利,更是对下一代的不负责任,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作者:记者 马乐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