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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接纳“外人”,汉府雅苑等小区居民有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0:10 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曾浩)盛夏炎热,一些中高档小区的泳池纷纷蓄水开放,其中不少泳池对非本小区居民也“照单全收”,这让一些小区业主颇有微辞。小区泳池能否对外开放?

  昨天,汉府雅苑住户裴小姐向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反映,汉府雅苑是个封闭小区,但小区会所内一个挺不错的游泳池,近来吸引了不少周边市民前来游泳,这让一些小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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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不快。记者采访看到,在城东、城中不少中高档小区门口,都挂出了小区会所游泳池欢迎外来泳客的广告。这一举措也同样受到小区内居民的质疑。

  这些小区业主认为,小区会所是小区的公共设施,应该只为小区业主们服务,大量外人进入,小区业主利益肯定会受到侵害。一方面,游泳池都有规定,游泳者必须先到卫生部门办理健康证,但小区泳池的经营者为了收入常常什么人都让进,卫生部门无法监管,容易传染红眼病、皮肤病等流行性疾病。而且,大量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小区做不到有效的封闭管理,小区安全也会受到影响。

  记者昨就此致电汉府雅苑、东方名苑等小区会所。会所工作人员都明确表示,非小区居民也可以去办卡游泳,进小区时,只需向保安说明是游泳即可。收费标准和小区居民一样。一小区会所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会首先考虑小区居民游泳,而对如何区分内外人员,她表示“很难”,因为居民没有特制的小区证件,让居民拿户口本或购房合同去游泳,显然不现实。

  一房产开发企业人士说,不少会所的产权实际上仍为开发商所有,会所泳池的投资和运行费用都不低,仅靠小区居民的消费多半要亏损,向社会开放是尽快收回成本及维持正常运转的需要。

  市物业办小区科有关人士则认为,小区会所游泳池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关系到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不管其产权属于谁,其经营方式都不能是开发商或者其委托的物管说了算,应当听取全体小区业主的意见。

  (编辑 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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