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请自查自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0:45 温州都市报 | |||||||||
吴永跃 本报讯根据国家建设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城东房管所把已查出部分危险房屋列入监管。为防止遗漏,城东房管所决定于8月2日起,对辖区公、私房,单位自管房进行全面排查。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有险不查不报,造成事故,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责任。为此城东房管所要求辖区所有企、事业单位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