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状告镇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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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0:45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平阳苹果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和郑楼镇政府签订了一份期限为5年的灯箱广告经营权转让协议。但经营期限还未到,镇政府却把该公司设置的广告灯箱都拆除了。昨天,该公司将郑楼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1万余元。 该公司负责人诉称,2001年11月份,他们和郑楼镇政府签订一份“郑楼镇灯箱广告位经营权转让”协议,规定转让费为1万元,经营期限为5年。此后,他们投入9万多元对该镇下
郑楼镇政府的代理人昨天则说,镇政府终止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从今年的2月份开始,这些广告灯箱就一直不亮。当初镇政府转让经营权的目的也是为了改善市容市貌,并且在协议里也明确了该公司要保证正常亮灯,如有违反,镇政府是可以终止合同的。另外,该公司拖延了工期,也违反了协议约定。昨天,平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未作当庭判决。贤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