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使用祛斑化妆品须谨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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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1:3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人民网电我省各级消委会近期接到数宗使用“祛斑王”等化妆品后,消费者面部受到伤害的投诉。 深圳的张女士因使用了一种32元一瓶的“洁X祛斑王”而使脸部过敏、红肿,无法工作。因张女士所购产品有固定的销售场所和代理商,所以经数次调解、协商,最终得到了赔偿。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爱美女士,在购买使用化妆品时,应注意:要到大型商场购买,不要到临时租用办公楼的公司和临时促销点购买;购买时,要注意识别其真伪,主要包括商品的条码是否正确,是否有批准文号,有无厂名厂址及电话;要求开具发票,发票上的公司和商品名称应与实际相符;多问使用效果并要求做出书面承诺;使用时要按照说明要求,先做试验,以防引发严重伤害;出现意外,应及时与销售商联系,避免时间上的延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