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查获“武汉新田”变相传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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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2:0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记者张晓松)近年来,“武汉新田”变相传销活动在东北及河北部分地区活动十分猖獗。他们打着“直复营销”等旗号,聚集异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发展人员,骗取钱财。为此,有关地区工商等执法机关多次开展行动,取缔了一批违法组织,查处了一批传销和变相传销骨干分子。
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近年来,一些传销分子以1998年被查禁的一家传销企业“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为名义,从事所谓新田公司“紫苏油”等商品传销活动。想要加入传销组织,必须先交纳2000多元的“入门费”,购买一套“紫苏油”、“比迪”系列化妆品或“美莎”化妆品。 传销组织等级严格,根据每个人的业绩,由低到高逐级晋升。发展1名下线就可成为会员,按照收取入门费的15%提取报酬;发展3到9人就可成为培训员,按收取入门费的20%提成;发展10到64人可成为推广员,发展65到391人可成为代理员,按收取入门费的42%提成;发展392人以上的为代理商,按照收取入门费的52%提取收入。 为了彻底取缔“武汉新田”变相传销组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其列入今年的打击重点,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注销了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有关地区工商等执法机关多次开展行动。截至目前,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打掉“武汉新田”变相传销团伙26个,端掉窝点527个,清查传销人员1.8万余人,移送公安机关18人,刑事拘留12人。黑龙江省工商机关捣毁“武汉新田”传销窝点24个,清查传销人员1400余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