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动物当商品卖 越洋电邮救下被困海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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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2:08 云南日报 |
云南日报网 保护动物竟被当商品卖 外国游客回国仍难释怀 一只约40厘米长的小海龟,在昆明景星花鸟市场险成商品。幸而被热心的外国游客发现并举报到有关部门。4日下午2点,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昆明市盘龙区工商局长春分局、昆明市渔政监督管理局3家联合出击,改变了这只小海龟的“命运”。 线索:源自一份英文传真 一位叫托马斯的外国游人在昆明度假回国后,有一件事情让他难以释怀,他当即把电子邮件发给了国家有关部门。3日早,这份英文电子邮件又通过传真机发到了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局领导的案头。 托马斯在电邮中写道:“我在昆明度过了非常愉快而难忘的假期,但一件小事却令我难于释怀。一天,我在城南一个卖花草和工艺品的市场内,看见一个2米长的鱼缸中有一只海龟,非常希望它能得到自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海龟属于国家级保护的两栖爬行动物,是禁止出售和加工的。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如石块般沉甸甸地压在了局领导的心头。 摸底:森警锁定“嫌疑人” 昆明市区大大小小的花鸟市场一共4个,每个都可能出售花草和工艺品,惟一方法就是逐个排查。3日和4日,在白龙、西部、景星、北大门等花鸟市场内,几位便衣在与商户的寒暄中,不经意地向他们打听着海龟的蛛丝马迹。一些人一听到海龟都非常警觉,他们只告诉便衣,知道有乌龟卖,但没有见过海龟。一些人则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他们。 终于,在1天半的摸底调查后,线索越来越明朗了。4日中午以前,他们把“营救”地点锁定在了景星花鸟市场一楼的一家水族馆。出击:小海龟“命运”被改变 4日下午2点,在锁定了景星花鸟市场某水族馆后,森林公安立刻会同长春工商分局及渔政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冒着大雨来到了现场。 在一家并不显眼的水族馆,一只40厘米长的小海龟在一个2米多的鱼缸里艰难地翻转着身子。店主张某闻讯赶至,他告诉执法人员,他出售的只是普通的“鹰嘴龟”,并不知道它受法律保护。这只龟是他几月前往广东购进的,准备以一两千元的价格卖出去,但一直没有合适的买主。执法人员依法对小海龟作就地暂扣处理,并与昆明动物园取得联系,准备为小海龟暂时找个“避风港”,待时机成熟时再放生。 张雅棋(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