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一男子浇泼汽油烧死女友今被执行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2: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6日电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今天上午,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俞和龙浇泼汽油烧死女友一案进行终审宣判,被告人俞和龙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7830元。宣判后,被告人俞和龙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俞和龙是福建省沙县林业局的一名干部,39岁,与被害人戴某关系暧昧。2003年底,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俞和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一审判处其死刑。被告人俞和龙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作者:修晓贞陈永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