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戴手铐死于汉江河中续:死者生前曾猥亵两幼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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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3:04 青岛新闻网 | |||||||||
汉江河惊现戴手铐男尸,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打来电话说:他们看了这篇文章感到很蹊跷,质问“戴铐男尸”生前是如何从戒备林严的派出所逃出的,真正死因是什么?记者带着一连串的疑问于8月4日赶到蜀河镇进行了详细的采访。 民警:派出所出了怪事
4日中午12时10分,在蜀河镇派出所,记者从一楼到三楼,使劲叫门无一人回应,下到二楼时,碰到了身穿制服的值班民警小陈,问什么事情他都守口如瓶说不知道。记者联系上派出所袁所长后,他在电话中说:出了这么大的事,正忙着与死者家属协商善后工作,没时间见面,请理解他们。挂断电话后在大门遇到县公安局来此探望的民警告诉记者,死者生前审问时就关在一楼,当问到派出所这么高的围墙和大门咋出去的时候,这名民警说:“就是哩,我们也感到是件怪事。”他说县公安局来这里主要是负责处理善后工作,至于怎么逃出去的和派出所办案程序合不合法,县检察院也在蜀河镇调查。 其弟:曾在派出所看见哥哥 死者的弟弟陈行安告诉记者,戴手铐男尸是他大哥,叫陈行兵,一直在蜀河镇沙沟村开药店,大概在7月31日上午10时左右,旬阳县公安局和蜀河镇派出所来了几个人,说有人状告哥哥犯了强奸罪后被抓走。当天下午和第二天晚上他和亲戚都去派出所看了大哥,当时大哥还正在房子里接受审问。2日那天有人给他家传来消息说大哥在派出所失踪了,听后他们全家都十分着急,不料3日就在距离蜀河镇派出所3公里远的仙河乡檀树湾汉江河发现了大哥的尸体,衣着整齐,手上还戴着铐子,当时他们看了很伤心…… 公安局:死者曾猥亵两幼女 旬阳县公安局现已查明,8月3日在仙河乡檀树湾汉江河发现戴铐男尸为7月31日蜀河镇派出所所抓犯罪嫌疑人陈行兵,据公安局给记者提供的一份调查材料显示:今年7月13日旬阳县蜀河镇大东沟村九组村民郭某带自己在沙沟小学上五年级的女儿王某到蜀河镇派出所报案称:6月15日11时,王某在陪同班同学到陈开的药店看病后,陈以给王治面部皮肤病为由,将王单独留在诊所内,进行了侮辱,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接到报案后,蜀河镇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前往调查,但陈拒不承认。由于报案较迟,物证灭失,又无目击证人,当时蜀河镇派出所便向县公安局作了汇报,县局指派民警段某调查后认为,陈涉嫌猥亵、奸淫幼女。 与此同时,又查明陈行兵还于今年5月的一天对沙沟小学五年级四班学生刘某(12岁),在诊所实施了强制猥亵。当蜀河镇派出所立案调查后,陈怕罪行暴露,于7月16日通过刘某的亲属私了,付给刘某家长6000元现金。8月1日22时30分左右,当民警对其讯问时,陈利用上厕所的机会脱逃。 在采访中,记者还听到有关陈行兵从派出所逃出的另外两种声音,有人说陈是在晚上被民警讯问结束后,签字时趁民警不注意溜出去的;也有人讲陈被抓进派出所后整天装疯卖傻,被送到医院治疗时,在无护士的情况下逃出的。蜀河镇上的居民形容说,那一夜真不安静,派出所的两辆警车来回不停地跑,他们还当出了什么事呢? 对于这件事,旬阳县公安局的一位负责人叹息说:主要是怪办案民警小江是刚调来的,对蜀河镇的地形不熟,如果是老民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无论如何,正如检察院的一位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那样:不说你们老百姓不信,就是我们也不相信,一个戴着手铐的人,派出所那么多人连他(指陈)都撵不上。 谁该为戴铐男尸负责 截至4日晚,虽然旬阳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作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家属已勉强将陈的尸体领回进行了安葬,但陈行兵之死和究竟从派出所如何逃出去的还是个谜,检察院也在全力调查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