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持假证将受严厉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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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3:3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持假冒证书的内河船员参加航行值班或转考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都将受到海事主管机关的严厉处罚。昨天,记者从市海事局获悉,国家海事局日前向全国发出了今年第一号通告后,厦门海事局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打假。 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船员必须按规定通过海事部门组织的考试,取得船员适任证书后才可在船上任职。2001年3月,国家海事局出台有关规定,内河船员可以通过
据了解,个别船员为逃避培训、考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假冒的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然后到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海船适任证书考试。个别不法分子和不法机构甚至借此机会大肆骗取钱财,以办理内河船员职务证书为由,违法发放证书。 今年6月15日,厦门海事局所属的东山海事处在船舶安全检查时就曾发现了一名船员持伪造证书,伪造的证件全部被执法人员当场没收,该船员被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其所在的航运公司也被海事部门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厦门海事局呼吁广大船员如有发现持假冒证书任职或有人许诺不考试即可获得证书的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进行举报。厦门海事局举报电话:0592—6895276。 (宁炜 朱紫雨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