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黑灯瞎火,我家顶梁柱摔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四川妇女说市政园林局没装路灯得担一半责任,市政园林局称出事路段不归他们管

  本报讯昨天,四川来的张玉华代表老婆婆和两幼子出庭,把市政园林局推上了思明区法院被告席,要求其赔偿近7万元。因为她的丈夫在路上摔死了,而出事路段没路灯。

  焦点之一:谁是责任人

联想夏令营口号征集 伊利6次入选50强
眼急手快连连看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原告张玉华说,只要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都应该属于道路,市政园林局就有管理的义务,比如设置路灯。而导致她丈夫摔死的原因之一是出事路段“视线不良”,路上既没有设置路灯也没有任何照明设备。虽说死者骑车太快是事故的主因之一,但作为道路的建设、管理者——市政园林局也得为自身的“工作瑕疵”承担责任,赔偿一半的医疗费、丧葬费、抚养费等近7万元。

  而被告市政园林局反驳说,出事路段不是市政道路,也不归他们管理,因此设不设路灯根本就不关他们的事,自然也不存在“工作瑕疵”问题,要求驳回原告的诉求。

  焦点之二:谁是“路主”

  据悉,出事路段是连接新旧环岛路的一段叉路,市政园林局称这条路根本不符合道路建设的技术条件,没有路基,只是平铺了一些柏油而已。

  那么这条路到底是谁建设的呢?原告不知道,被告也说不知道。而有人说是当时在建设会展中心时人和车走多了“自然成为了道路”。

  但不管是“有主”还是真“无主”,这段没有路灯的坡路在黑夜来临时已经成为“危险路段”。

  案情回放:2003年8月9日晚7时30分左右,四川民工李朝顺骑着一辆无牌无证的人力三轮车急急忙忙地赶往“明发海景城”工地。经过前埔垃圾场北侧一段陡坡时,由于车速太快,李朝顺从车上摔了下来,撞到路边一堵墙的水泥柱上,导致头部骨折,送医5天后不治而亡。交警部门的结论是“视线不良,在下坡和急转弯时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认定死者自己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廖桂金 樊虹浏 云清 厦门晚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赵薇邹雪纠纷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是刀郎》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