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警察上门“到期提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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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4:18 扬子晚报 | |||||||||||
针对常住南京的境外人员非法居留问题时有发生的情况,南京公安局外管处实行服务前移,积极推行签证“到期提醒制”。外事民警通过上门、电传、电话联系等方式,对50多家大型三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驻宁办事处,外国籍寄养儿童(家庭)进行证件(签证)到期提醒。外事民警介绍说,近年来,一些出国而后取得外国国籍的南京人,他们出生在外国的子女也取得了外国国籍,多数父母还是选择将子女送回南京,寄养在祖辈家中。而作为那些“小老外”的监护人,长辈们对出入境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以往每年都有20多名外籍儿童因签证过期导致非法居留。实行“到期提醒制”以后,他们走访了1360多名境外人员和250多户外籍儿童寄养家庭,南京今年未发生一起因疏忽而导致非法居留。宁公宣陈迪晨 图为外事民警来到扬子巴斯夫比利时籍专家鲍伟斯家中“到期提醒”。陈迪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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