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子为盗卖邻居幼儿 残忍杀害婴儿母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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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1: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 晨报亳州电 为了盗卖婴儿,竟不惜杀害其母,酿成人间惨剧。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惨剧的制造者,罪犯陈亮华被判处死刑。2003年农历十一月,听说杨晓军正在帮人领养婴儿,一直郁闷的陈亮华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他找到杨联系并谎称有人正在托他送养小孩。此时,正在幸福地哺育着自己两个月大儿子的孙季怎么也没有想到邻居陈亮华已经将罪恶的目光盯上了他们母子。
2004年1月19日6时,陈亮华通过观察发现孙季的丈夫不在家后,决定下手。他手持匕首从自己家屋顶翻入孙季家,不料被睡得不是很熟的孙季发现。孙季大声尖叫,看自己的行迹暴露,陈亮华猛扑上去,卡住了孙季的脖子,并把她的头往墙上撞直至其昏迷。陈亮华翻遍孙季的包找到五六百元钱,然后他抱起婴儿准备溜走。就在这时,他发现孙季还没有死,唯恐败露的陈亮华随即拔出尖刀,将孙季杀死。 然而,尽管偷了孩子,甚至是以孩子母亲的生命为代价,让陈亮华始料不及的是,当他满心欢喜地联系杨晓军并以为可以拿到3000元酬金时,杨却告诉他又找不到领养孩子的家庭了。希望化成泡影,陈亮华将孩子丢在路边。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虽然事后,经过陈亮华家人的规劝,陈也具备了自首的情节,但陈亮华为了私利竟不择手段,其犯罪情节恶劣,不能从轻处罚。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死刑。 (万毅 李永成 建蒙)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