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 肇事者被“终身禁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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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1:5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福生实习生闫磊)一辆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车辆号牌的“三无拐的”在西安东郊洪阳路肇事逃逸后,经过交警十大队全力追查,昨日将肇事逃逸者鹿某抓获。按照最新实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鹿某将被“终身禁驾”。 8月6日15时30分许,丁某在洪阳路驾驶摩托车自东向西正常行驶时一辆“拐的”在前方不远处突然调头,由于“拐的”车速较快与丁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丁某当场被甩出好远
丁某死亡后,交警十大队立即部署侦破方案。在侦破过程中,居住在洪阳路的一位目击者向民警反映,肇事逃逸者为鹿某,是洪庆街办老牛坡一带农民,经常在洪庆街附近开着“拐的”载客运营,其“拐的”车体为红色。掌握了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迅速展开行动,在目击者的指认下,于昨晚23时30分左右发现了正在载客的肇事嫌疑人鹿某,民警迅速出击将其抓获,带回审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