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主犯被判二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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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2:5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10点30分,吕宝财、周玉芳在丰台法院领到了自己的刑事判决书。吕宝财、周玉芳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2月16日8时许,48岁的丰台人吕宝财、周玉芳在丰台区大红门农工商联合公司院内,煽动因工资待遇、退休工资等问题未得到满意解决的村民魏全柱、吴秀兰、杨淑敏、杨秀荣(均另作处理)等数十人到丰台区南四环路大红门桥东主路上,对由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