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以“不舒服”为由赖账 男子求民警帮讨嫖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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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8:51 胶东在线 | |||||||||
男同性恋嫖完男妓后,以“不舒服”为由拒绝付钱。两人为此纠缠不休,各自以不同理由报警。昨天凌晨5时许,海淀公安分局花园路派出所以“卖淫嫖娼”为由,将两人送进拘留所。 “我被人骗到知春路,没钱回家了。”当天凌晨5时许,花园路派出所接到一男子的报警电话。“我在知春路被人敲诈”,与此同时,同一地点的另一名男子也打来报警电话。民
据戴某介绍,他4天前刚从辽宁来到北京找工作,但一直没找到活干,身上只剩下20多块钱。前天晚上10时许,戴某在网吧上网时进入到一个同性恋论坛,想“通过交易,弄点钱回家”,并由此结识了网上的吕某。 而吕某自从去年与女友分手后,开始对同性产生了兴趣,且经常在网上寻找“志同道合”者。当晚,吕某以“500元成交价”与戴某达成协议。然而,当两人在北航附近的旅馆发生性行为后,吕某却以“不舒服”为由拒付嫖资。戴某不同意。两人在路上僵持了近4个小时后,同时拨打报警电话。 “我付出了,就应该有所收获,我打110就是希望民警能为我做主。”当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时,戴某很是委屈。而吕某则认为对方在敲诈,“他一直尾随着我,让我觉得不安全,所以就想让民警来抓他”。 6日下午,戴某和吕某因“卖淫嫖娼”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拘留。(记者/毕磊 通讯员/万云) 责任编辑:丁俊杰 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