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药监部门查处两违规售抗生素药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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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9:42 汉网 | |||||||||
8月5日,两家未凭处方销售抗生素的药店,被市药监部门查处。据悉,这是我市7月1日起执行国家药监局“凭处方销售抗生素”规定以来,首次有药店被查处。 本月4日,武昌徐东路某药店因未凭医师处方违规销售处方药,受到市药监局第四分局执法人员警告。次日,又有群众举报,该店销售抗生素未收取处方,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实后,对该店给予了罚款处罚。同日,武昌八一路某药店因同样原因被罚款。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不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除警告外,可以并处2000元~30000元的罚款。(记者周平通讯员陈南溪 实习生王莲)(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