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的补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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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0:05 哈尔滨日报 |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2004年6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发布)涉及我市34部地方性法规设定(规定)的69项行政许可(法规名称、条款及项目详见2004年7月2日《哈尔滨日报》第六版、第七版)。因上述地方性法规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需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理,现将市人民政府第114号令有关地方性法规设定(规定)的69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保留和取消的决定停止执行,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后重新公布。
2004年7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