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会计因未被提拔泄私愤火烧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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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0: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海口8月7日专电参加工作多年,却得不到提拔重用。为泄私愤,钟某一气之下竟放火焚烧办公室。近日,钟某被儋州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钟某原系海南省儋州市地方税务局兰洋税务所会计,因参加工作多年却得不到提拔重用,便决定放火焚烧办公室。
2003年12月6日上午9点多,钟某来到兰洋地税所办公楼,用钢筋钳剪断会计室窗口防盗网上的4根钢筋。次日上午9时多,钟某再次来到兰洋地税所,打开一楼办公室铁门进入屋内,用螺丝刀先后撬开会计室会计专用铁柜和电脑桌抽屉以及办税大厅的9个抽屉,并将靠墙的一个木柜打开,把抽屉和柜子内的税票等票据翻倒在地。接着,钟某将电脑报表纸铺在地上,一直铺到办税大厅柜台下,又从自己的办公桌下拿出早已准备好的5瓶汽油,泼洒在会计室和办税大厅的票据、电脑纸、办公桌上,然后用打火机将事先已绑有8根火柴的香点燃,放在会计室地板的票据上。最后,钟某锁好铁门离开现场。当日上午10点多钟,地税所一楼办公室起火燃烧,办公设备、物品及票据等财物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钟某为了泄私愤而故意纵火焚烧国有财物,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钟某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