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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保险业务员挥霍客户53万元保费被判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3:06 浙江在线

  新华网武汉8月7日电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青年路服务部原分区经理蒋庆发,在6年时间里,先后挪用了57个保户53万元保费,诈骗6000元,用于个人开店、赌博。武汉市江汉区法院近日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6年。

  据记者了解,现年41岁的蒋庆发1996年9月受聘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多年的业务交往中,他手里掌握了一批客户。2002年5月的一天,武汉市民赵某被蒋庆发的宣传所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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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投了19万元的保险,蒋庆发当即开出了保险公司的收据。一年以后,本该收到红利的赵某没收到保险公司一分钱的返利和分红,便于2003年6月4日到保险公司查询。保险公司接待员上网一查大吃一惊:根本就没有赵某的19万元的保单号。公司找蒋庆发问原委,蒋庆发承认“这钱被我用了。”公司感到事情严重,当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当日将蒋庆发捉拿归案,后逐一将其持有的收款收据每一笔钱款与公司对账,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蒋庆发早在1997年就开始作案。经查证,蒋庆发在担任公司保险代理人期间,从1997年10月至2003年5月近6年时间里,利用上门宣传保险、吸纳客户并代收保险费、代办投保手续之机,采取多种手段,先后挪用57名保户的保费共53万余元。期间,蒋庆发还骗领了客户林某的6000元保险返还金。

  蒋庆发将这些钱搞到手后,便先后开始购房包养情妇、买彩票、购富康小车、投资开酒店……然而,纸终未能包住火,这个追求“潇洒”“时尚”的保险业务员最终落入了法网。

  办案检察官就此案提醒投保人,委托保险业务员代办保险手续时,除当时要求对方开具正规收据外,务必要求对方及时送来保单。 作者:周梦榕、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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