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无心按错一数字 6万元白白送给陌生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3:3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华实习生吴勇义)发短信时按错了一个数字,结果就误将6万元全都汇到陌生人的银行账户上。昨日,在厦门做生意的黄先生说,事隔近2个星期了,他还是没有讨回这笔6万元巨款。 黄先生向记者反映说,7月25日下午,他收到在南安经商的弟弟发来的短信:“礼拜二借我6万元周转一下。”黄先生立即回短信说:“没问题,你要过来拿现金,还是要转账
两天后,黄先生与弟弟通上电话,才发现真相。他随即拨打那个中间号码为“5836”的手机,但一整天都是“已关机”。黄先生和弟弟一道去银行查问,得知他汇过去的这6万元已全部被户主取走。 经过多方了解,黄先生和弟弟才搞清楚,那个银行账号的户主姓施,是晋江金井人。黄先生和弟弟直接找到了对方家里,想不到却扑了个空:对方只有老父亲在家。老父亲承认他们的确收到了这6万元,但却说,儿子有事出门了,不在家;那6万元他们已经用来还债了,无法归还。 对方还推举当地的村委会干部出来协调,最后表态说,他们拿不出更多的钱来,最多只能还4万元,剩下的2万元,黄先生他们不能再追讨,否则,他们1分钱也拿不到!对方还煞有介事地说:这笔钱又不是我们偷来的、抢来的,是你自己送过来的,要告你就去告! 黄先生感到很困惑:我应该怎么办呢?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许拥军律师说,从民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收到这6万元,至少属于不当得利。对方接到短信后并没有说明误会,而是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故意发送银行账号过来,符合《刑法》所规定的诈骗罪的特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