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左车门 开了谁倒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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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3:3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乘客打的从左门下车出事故,带来风波一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中的第七十七条规定:乘车人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文/图记者宁炜 实习生苏窻 乘客打开了左侧车门下车,一辆公交车刚好经过,车辆尾部与出租车门刮擦。谁该负责:乘客还是的哥?7月25日,出租车司机王师傅遇上的这件倒霉事让他非常困惑。 当天中午12点左右,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在世贸广场对面的的士点下客。刚付完钱,坐在后排的女乘客突然打开了左侧的车门就要下车,门刚一开,就听见了撞击声。一辆刚起步的公交车在从出租车左侧经过时,与出租车打开的左后车门刮擦。 公交司机一下车就开始指责乘客不该打开左侧车门,看对方是个女子,说了两句之后又把矛头指向了王师傅。最后,乘客赔了100元走人,剩下的责任由王师傅承担。 王师傅说,虽然我也很委屈,可是我总不能一直拉着乘客不放吧,能给100元就不错了。 交警部门经过勘察现场和调查,认为出租车打开左侧车门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妨碍了其他车辆通行,所以应负全部责任。 王师傅对于交警的认定没有疑义,但他说,车门不是我开的,乘客应该承担责任。乘客对这种危险是有预见性的。 但乘客认为,既然设计了左侧车门,司机又没有提醒,我为什么不能开,不能下呢? 乘客:不妨来个电子语音提醒 记者昨天随机采访了一些的哥和乘客,大部分的哥认为遇到这种事很冤枉,而乘客大多认为的哥无论如何不能逃避责任。 一位的哥说,碰上这种事,一般不会要求乘客赔偿,因为车辆本身有保险,他们不愿意和乘客纠缠,多数时候也拿不讲理的客人没办法。 受访的乘客中,有人曾经从左侧门下车,结果吃了苦头。他们认为交通管理部门有必要出台有关方面的规定,这样对市民有警示的作用,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乘客刘先生说,“下车要从右边下”是一个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简单常识,而且成人也有必要从小提醒孩子这方面的交通知识。刘先生还为交管部门出了一个“妙招”:即在出租车下车前的语音提示中再加一句“请您下车时从右边下,谢谢”。 交警:司机必须负责 交警部门认为,司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作为经过专业培训的车辆驾驶员,从安全的角度分析,他有确保车辆和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乘客打开车门下车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司机需要提醒乘客注意安全,乘客还没有离开这辆车,驾驶员就有这个义务。另外,出租车在临时停靠点下客,又是在机动车道上,对于可能造成的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司机是可以预见到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司机也必须承担责任。 据了解,虽然有关部门还没有处理过出租车这样的问题,但是曾经有人自己打开中巴的门下车受伤,中巴经营者被判定承担所有责任。 运管处:提醒和服务质量有关 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还没有处理过类似的情况。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司机不能打开左侧车门,也没有规定司机在下车前一定要提醒乘客从右边下车。因为这只是一个服务质量的问题。有的司机锁住左边的车门,而大部分乘客会从右边下车,这是一个交通安全意识的问题。(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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