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原农村户口部分人员可按月领养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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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4:15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蔡晓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关于我市原农村户口部分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意味着我市原农村户口的自主创业或个体经营人员,也能以自由职业者的形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该《通知》已从七月开始执行。本市户籍的原农村户口的自主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等人员,如本人自愿,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其户籍所在区、县的社保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管理办法、退休金审批办法及养老金计发办法等,都按照我市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执行。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