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闯女厕被骂"变态佬" 恶男猛捅女教师45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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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02:07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6日消息:为了发泄和掩饰流氓行为,广西象州县寺村镇横桥村的赖某竟残忍地杀害了一年仅23岁的女教师。昨日,故意杀人犯赖某被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赖在中学读书期间因被人打致重伤而休学回家。回家后,赖脾气变得怪异暴躁,对父母的话充耳不闻,更由于认为是女学生叫人打伤了他,故其对女性一直耿耿于怀,甚至有一种变态
去年9月4日下午,赖某的叔父(系寺村横桥小学教师)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在本校食堂加工宴请同事。由于人手不够,赖的叔父临时叫上赖来帮忙。赖在酒席上看到众多年轻漂亮的女教师,一时心理失衡便连喝了几碗酒,尔后酒醉的他也不打招呼便走出校门散心。 之后,由于内急,赖某便走校园内的厕所小便。此时,该校女教师何某亦正在里面方便,看到赖某突然闯进女厕所便责骂赖某耍流氓,赖某定眼一看见是个年轻漂亮的女教师,便伸手去摸何某的脸蛋,被何某怒掴了一巴掌。赖某一时性起便一手掐住女教师的脖子,一手掏出随身携带的啄木鸟刀朝何某的头、颈、胸腹、背、手臂、脚关节等部位连捅了45刀。 赖某杀害女教师后顺手拿走其钱包便仓皇逃离现场。第3天,赖某便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赖某作案时处于普通醉酒状态,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赖某杀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赖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判赔偿被害人家属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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