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古董 买不到的就去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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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1:09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 (记者胡珊通讯员寒立)近日,古董商戚某被余姚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0年5月至6月间,戚某得知上虞市丰惠镇,余姚市牟山镇、马渚镇一带村民家中有祖传的花瓶、木质对联等古董,便上门收购。虽然戚某磨破了嘴皮,但古董主人都不肯割爱。戚某于是想出了歪点子,伙同他人下手盗窃,并将偷来的古董低价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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