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远足”缴罚款 33名乘客苦等两小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1:16 汉网 | |||||||||
司机因超载去20公里外缴罚款,长途客车上数十名乘客在高温下坐立不安,苦等两个多小时,才踏上旅程。 昨日上午,一位李姓乘客向本报新闻热线求援:乘坐的“武汉—广水”长途客车,在路经东西湖区新沟桥时因超载被交警拦下处罚,司机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而车上33名乘客被迫滞留中队停车场。
12时许,记者赶到停车场时,客车(鄂S80213)仍停在烈日下,车上乘客烦躁不安。 该车司机左师傅称,他于上午9时搭载39名乘客由桥口出发,上午10时20分许,行至新沟桥路段被交警拦下。 经查,他车上共超载6人,被处以300元罚款。 安排超载的6人转乘离开后,左师傅让同事去办理缴纳罚款的手续,谁知同事这一去就是两个多小时。 “我也想快啊,但是缴罚款的地方实在太远了”,面对乘客们的责难,左一脸委屈。 随后,记者找到一位正在停车场值勤的艾姓交警。据他介绍,原来缴款手续必须要到位于吴家山的交警大队办理,而两地相距20多公里,往返十分耗时。 “先到大队办手续,再到银行交钱,然后拿收据到大队盖章、领取‘放行单’,最后持单据到停车场开车”,左师傅及不少乘客认为,处罚程序太过繁杂,“为什么不能就地处理?” 针对上述意见,艾姓交警则表示无能为力。“放行单的签发权在大队,我们只有收到放行单,客车才允许离开。” 截至昨日中午1时许,这辆客车才再度上路。 图为滞留乘客在与司机理论。 (摄影/记者石一线索提供者李先生) 编后 司机超载受罚,一车乘客烈日下“受苦”,其责任显然主要应由司机来负。但是,作为乘客,对自己的安全问题也应多留一个心眼,这种严重超载的车,当初就不该坐。 当然,交管部门也应尽可能地简化办事手续,为百姓多行方便。 (记者朱凯 实习生夏波)(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