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养三儿女,三儿女难容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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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2:43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一位83岁的老太,生有3个儿女,最大的儿子今年63岁,大女儿58岁,最小的二女儿也有50多岁了。在常人的眼里,老人如今巳是儿孙满堂,也该享受幸福晚年了。但因为几个儿女的推来推去,老人如今却没有自己的栖身之地,不得不与亲骨肉对簿公堂,最后还是无奈地住进了敬老院。 老人名叫王桂英,家住六合区雄州镇,育有一儿二女。因为老伴去世较早,老人含辛
1984年,王桂英为减轻儿子家庭负担,便来到大女儿家生活。自到了大女儿家后,闲不住的王桂英便不顾女婿、女儿的劝阻,时常帮大女儿下地锄草、摘菜、烧饭。在大女儿家住了4年后,老人儿媳因病去世,老人挂念家中孙子、孙女,便想搬回儿子家中住,但遭到儿子拒绝。就这样,王桂英在大女儿家一住就是20年。 如今王桂英儿子的4个儿女也都长大成人,且盖起了四间楼房。看着丈母娘年事巳高,大女婿便找到大舅子商量,想让他将母亲接回去住,或在其家旁边盖一间房给老人居住,费用由兄妹三人均摊。两个女婿都觉得,按照当地习惯,老人养老送终理应在儿子家。但他们的建议再次被拒绝,老人的儿子认为,他母亲在妹妹家干了20多年“苦力”,现在老太不能劳动了,就将老太送回来是不可能的事。 见哥哥不肯接母亲回家居住,妹妹就跟哥哥理论起来,兄妹俩不欢而散,亲友多次劝说也无济于事。今年3月份,大妹婿一纸诉状,将舅子告上法庭,请求依法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老人不得不为赡养问题和儿女们一起走上法庭。 六合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民庭法官4个多月20多次上门协调,初步确定7月底送老太回到儿子那里居住,但兄妹又在老人其他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意见。矛盾又一次激化,兄妹互相指责,甚至还因此发生对打。最后该区法院经协调,决定将老人寄放在当地一家养老院生活,3个儿女痛快地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同意由兄妹3人共同负担老人每月370元生活费。几天前,当老人乘车动身去养老院时,一直沉默不语,什么话也不肯讲,只是不停地用手抹着泪水。通讯员 叶方龙 葛永海 记者 王国俊 (编辑 晨光) | |||||||||